“十二五”以来,兴和县深入贯彻中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一系列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落实责任、聚焦扶贫。兴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明确市县处级16名领导244名市县级干部直接挂钩联系9个乡镇66个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完善全县各部门挂钩包村制度,建立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制度,为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积极对接、协同扶贫。积极加强与北京市延庆县、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国家工信部电子司等定点帮扶单位的协调联系,争取对口帮扶单位参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截至2015年5月底,中央、省、市、县各级帮扶单位共派出挂职、驻村帮扶干部13人,直接投入帮扶资金2814万元。
瞄准对象、精准扶贫。一是基础设施精准。“三到村三到户”与“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有机结合,加速了扶贫工作的全面推进。以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为目标,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产业扶持精准。以产业扶持到村到户为目标,积极扶持贫困群众发展马铃薯、蔬菜、杂粮杂豆、葵花等增收致富产业,扎实推进“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产业。三是危房改造精准。以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美化生活环境。四是教育培训精准。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户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入学扶持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技能培训,让有劳动力的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人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五是金融服务精准。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不断提高贫困农户的获贷率和受益率。
“十二五”以来,兴和县扶贫开发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0108.5万元,共实施完成整村推进19个,集中连片项目3个,易地搬迁4期827户1935人,产业扶贫6个,劳动力转移培训3期940人,中和农信小额信贷13560万元,村级互助资金项目5个,革命老区项目2个,金融扶贫项目1个,绩效考评项目1个,雨露计划补助280人,彩票公益金项目1个。特别是贫困人口由2011年6.03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2.5万人。
该县围绕“十三五”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将继续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拓宽扶贫渠道,全面推进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特约记者张飞云 通讯员常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