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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内蒙古将推动民营银行尽快落地
内蒙古新闻网  15-12-24 11:32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了解到,内蒙古将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推动民营银行尽快在区内落地,推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不断开发养老、医疗、教育、责任保险等涉及民生的保险产品。

  《方案》提出,内蒙古要健全银行业组织体系。积极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民营银行尽快在我区落地。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到县域增设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扩大覆盖面。推动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强化风险防控,扩大资产规模。推动旗县级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积极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健全证券业组织体系。支持地方法人证券机构加快发展,推动法人证券机构创新业务、产品和服务,丰富金融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之路,提高行业竞争力。鼓励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较强的证券期货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培育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产业投资基金。

  健全保险业组织体系。积极培育和引入新的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开发养老、医疗、教育、责任保险等涉及民生的保险产品,支持发展与全区各类社会保险及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保险。加快筹建内蒙古农牧业保险法人机构。

  据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了解,内蒙古还要健全新型金融组织体系。推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积极支持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发展。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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