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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政厅与住建厅核查低保对象住房信息
内蒙古新闻网  16-01-07 08:5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民政厅1月6日消息称,内蒙古民政厅与住建厅建立了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以全面推进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提高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据悉,通过低保对象住房信息核查机制,民政部门经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授权后,依法向住建部门提出查询需求,住建部门根据查询需求对相关对象房产、公积金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后将结果反馈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反馈结果综合考量进行认定。双方约定,在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在信息共享互查方式上,采用专线互联进行数据交换。

  目前,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测试完成后正式启用。今后,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申请低保对象住房、银行存款等家庭财产信息核查力度,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审批,对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已明显超出当地低保保障标准的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发挥救助政策托底保障作用。(记者 张昊文)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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