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旗切实提高了对城乡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标准。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65元/月·人和3276元/年·人,同比提高15%;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到1000元和750元,同比提高11%和15%;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到了1100元和1000元,同比提高10%和11%;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月人均分别达到了1986元和267元,同比提高9.2%和3.5%。目前,全旗城乡居民人均养老金最高可达到每人每月311元,最低可达到每人每月223.2元,平均每人每月267.1元。
2015年,该旗共计通过财政“一卡通”为5587个城乡低保户发放低保金3629.6万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为全旗955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61.023万元,大病“爱心工程”共救助32人,发放72万元;出资33.572万元,为4135名农牧区低保户参加了合作医疗;出资12.225万元,为2389名城镇低保对象交纳居民医疗保险;出资40.7680万元,为5096个低保对象交纳中华联保险;为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282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6万元,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并为3070名牧民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57亿元;为全旗92名低保户本、专科大学新生发放资助金318万元。
同时,在供暖期到来之前,及早地为全旗5373个城乡低保户通过“一卡通”发放了共计296.45万元的冬季取暖补贴。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用煤的实际困难,为他们过上一个“暖冬”提供了保障。(特约记者孙智广 通讯员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