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七:公安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在全国率先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新机制,出台了《受案立案工作规定》《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工作规定》《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一系列规范执法的制度规定。会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侦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建立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抽样评估机制。积极推进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公安厅建成了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的涉案财物管理库,实现了涉案资金分账核算。
亮点八:警务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公安厅为12个盟市和20个边境旗县公安机关配发了总价值1亿多元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并投入1亿元装备经费、1亿元专项经费,为全区公安机关购置更新了大量警用装备。加强三级公安机关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公安厅应急物资储备库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形成了纵向联动的应急保障储备体系。
亮点九:“四项建设”初显成效
2015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按照厅党委巩固“六个体系”和“一抓九大”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四项建设”作为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谋划,积极实践探索,创新推进,各项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全区公安机关网上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兴建信息化实战应用平台,积极推动信息化资源联通共享,不断提升全区公安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构建一体化运行情报指挥机制、侦查办案合成作战机制、立体化常态化巡逻防控机制、国际国内警务合作机制、实用实效的警务保障机制、全区公安特警常态化拉动演练机制,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和公安民警职业保障制度化,不断提升全区公安机关实战能力和水平。完善执法办案制度体系,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全区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规范公安人事、机构管理,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旗县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工作规范》等制度,激发了队伍活力。健全从优待警制度,切实为民警解忧减压。强化公安教育训练,提升了全区民警的履职能力和警务实战素质,推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了队伍的履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