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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被公诉
内蒙古新闻网  16-01-28 09:2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原主任李福(正处级),工作人员侯慧平、锡林、邵可泉、张波、刘建国、刘胜利私分国有资产、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一案,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九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福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告人侯慧平、刘建国、刘胜利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告人张波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受贿罪;被告人锡林、邵可泉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记者郝少英)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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