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17件议案。
单纯从数字来看,17不算多。
但这个数字背后,却是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六中学教师王丹作为三届自治区人大代表的一次次发声。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丹和其他十几位人大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两件议案,分别被确认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和第3号大会议案。
王丹说,这2件议案于去年5月和7月分别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办理意见。
今年,王丹和其他几位人大代表又提了2件议案,是关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保障条例》。
“水是生命之源,关系到千家万户,而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水污染防治更应该得到重视。”王丹说,对于制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保障条例》的议案,主要是因为我区一直还没有这方面的条例,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依然还存在就学、就业等问题,内蒙古应该结合本区实际,出台相关方面的条例。
那么,一件议案的形成到提出需要经过什么样的过程?
“自己要有某一方面的想法,然后调研、咨询专家、到相关部门了解并查询调研报告,最后还需要咨询法律专家如何起草。”王丹说,一件议案的最初准备到形成起草并不是一两年就可以完成的。
对于一件议案要调研多少次,王丹没有统计过。
王丹给自己定了一个任务,就是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每年都要写议案,并把关注的视角放在民生方面。
自治区十届人大会上,她提出了2件议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会上,她提出了8件议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到第四次会议上,她提出了7件议案。
王丹还清楚的记得,她提出的议案第一次被确认为大会议案时的激动与喜悦。
14年,17件议案,已经过了激动的劲儿,但是被确认为大会议案后,喜悦依然存在,这也让她觉得身上的担子更重了。(记者杜柏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