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在《中蒙旅游合作协议》中就以下内容达成共识:一是双方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范围内巩固和支持两国间旅游合作;鼓励旅游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二是双方积极鼓励旅游行业的投资,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鼓励联合开展及参加各类会展及宣传促销。三是支持双方旅游信息交流(包括旅游宣传、规划、调研等方面);鼓励双方举办旅游工作人员调研、培训等。四是双方鼓励开发第三国旅游市场。五是双方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范围内支持互设代表处。六是探讨实行互免团队旅游签证制度。七是鼓励双方旅游企业开发自驾车等新型旅游产品。八是共同将“茶叶之路”旅游品牌打造成为国际旅游品牌,实现共赢。
《中蒙旅游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合作不断深化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对中蒙双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深远意义。后续双方还将协商确定具体合作细则。二连浩特市是中蒙最大的陆路口岸城市,对中蒙旅游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作为该协议的直接受益者和前沿执行地区,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协议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协议带来的利好和机遇,加强与蒙方的旅游合作;整合旅游资源,加大宣传促销,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打造“茶叶之路”国际旅游品牌;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不断推动中蒙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