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贪得无厌骗熟人 古稀之年触刑律
内蒙古新闻网  16-03-02 10:3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已到古稀之年还贪得无厌,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接连多次撒谎哄骗熟人,以项目投资为借口,骗取他人80余万元。经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王培仁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79岁的王培仁没有固定收入,却又总想着过上富足的生活,于是就打起了熟人的歪主意。2014年9月4日,王培仁找到熟人杨某,谎称自己手头上有个能挣大钱的生意,是一个工程项目,现在正在融资。并哄骗杨某说是由于多年朋友关系,才把这么好的挣钱机会与他分享。因为是多年熟悉的朋友,杨某就听信了王培仁的谎话,当天就办理了邮政储蓄卡,并将存了保证金的银行卡交给王培仁。随后,杨某还按照王培仁的要求先后六次给其打了款,合计金额为80余万元。直至案发,王培仁未给杨某融资,也未退还资金,将骗取杨某的20余万元占为己有。

  归案后,王培仁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通讯员:李冰冰、顾艳丽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呼和浩特:非遗齐聚...
铁路春运剪影
闹元宵
诵经典 承母语
“乌力格尔”唱响...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天籁之音“颂春”
牧区娃的幸福“学堂”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