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一早,六旬独居老人田某出门散步时,突然晕倒在路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兴隆巷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他,并进行了救助。(3月3日《北方新报》)
路遇危难伸把手,但求无愧于心。在“扶不扶”跌倒老人疑问缠绕社会的当下,民警义无反顾地上演扶助老人的正能量,难能可贵,值得我们为之鼓掌。派出所民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道德标杆,让人从灵魂深处得以深刻反省。尤其在当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关口,必将在潜移默化中激发更多的社会正能量,让每一位市民把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看得更重、做得更好。
事实上,我们的社会并不冷漠无情,也不缺少见义勇为的行为。而正义的观念只有在良性的社会土壤中,才能真正地生根发芽,成为公众一念之间向善本能。扶起老人的那一刻,也扶起良心,更扶起了彼此之间的友爱和信任,我们为之感动。从民警身上最应该汲取的,是把“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更好融入到整个社会发展和实际行动中:当他人遇到麻烦、困难的时候,主动尽己所能帮助解决;在看到社会丑恶现象的时候,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当然,扶老人也是个技术活。专业人士指出,如果老人出现意识不清、呕吐、抽搐、呼吸停止等多种情形,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由此而言,在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之时,还应普及和掌握急救知识,让冷静有效的急救处理为生命增加厚度,尽可能地保证把好事做好。(文/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