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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新车撞伤四人 逃逸男子咎由自取
内蒙古新闻网  16-04-13 19:54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去年底,家住呼和浩特市下新营的孟某某骑着三轮车带着4个家人准备前往内蒙古警察学院附近的店内,途中不幸被一辆轿车从后面撞倒,4人全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驾车逃之夭夭。呼市公安局新城区交管大队事故逃逸一组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勘查。

  经勘查,现场除了车辆的车灯等碎片外,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伤者孟某某对肇事车辆也没有丝毫印象。因此,民警迅速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经过反复观看,一个模糊的视频影像进入民警视线:一辆被其他车辆挡住半个车身的白色轿车一闪而过。而就在这一瞬间,民警发现该轿车左前方有破损,但是由于视频太过模糊,仍然无法确定车型。随后,民警前往丰田、现代等4S店进行比对,最终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比亚迪G5款车,并对已在呼市范围内售出的109辆比亚迪G5展开了逐一排查。当排查到第53辆车主时,经过一番询问,19岁的车主万某承认其就是这起事故的肇事者。

  4月5日上午,万某来到新城区交管大队事故股,民警简单地询问后,带着万某指认现场。万某交代,2015年12月27日是他买车的第三天,早上7时许,他驾车准备去上班,由于气温较低,车玻璃上有一层霜,但因为不会除霜,他就直接开着车上了路,不料行驶到事发地点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但他并没有停车查看,而是直接驾车离开了现场。到了单位,万某才发现车的前左大灯碎了,知道自己肇事,但他认为事故应该不会太严重,便打电话报了保险。万某说,事故发生后的三个多月里,他每天晚上都无法正常入睡,他也想到受害者一定会报警的,但由于心里害怕,加上心存侥幸,所以一直没有投案。

  经查,万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由于这起事故,其驾驶证将被吊销,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王永明卢士峰)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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