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没硬化,楼层保温尚未做完,楼道门却被堵,装修进行到一半被迫停止。近日,呼和浩特市水语青城二期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儿。原来,自称是施工方的一帮人把门堵了。对方声称开发商欠他们工程款,很多业主就此找过物业和开发商,但一直没有解决。(《北方新报》4月15日)
开发商在不具备交工条件的情况下强行交了房,业主的权益已然受到了侵犯。无奈接受了这个事实后,想不到又蹦出拦路虎——施工方堵门讨账,这让他们的安居梦再起波澜。业主当然是受害者,但施工方其实也是受害者。他们不是撒泼耍赖来了,想必工钱死活讨不上,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讨债方式不正确,但诉求合理。解决堵门事件,不是像开发商所说的那样,应该物业管。物业虽有管理之责,可债务纠纷这个病根不除,他们能有多大作为呢?归根到底,业主的权益,施工方的利益,都得需要维护。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我们常能见到的一种现象是,工程经总包,转包,层层分包后,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互相推脱指责不认账,底层包工头和民工最容易沦为受害者。水语青城施工方堵门讨要的这600多万元,开发商就不认账。物业公司替之辩解:开发商不欠建筑方的钱,这些人的欠款是建筑方欠的。究竟内情如何,外人无法厘清。但从开发商匆匆交房一事上,至少看出其行事缺乏诚意,态度不认真。即使施工方的矛头指错了对象,开发商也不能当甩手掌柜,把纠纷撇下不管了。毕竟是项目的主事一方,业主的安居,施工方的工钱,皆不可以置之度外。(文/山歌 画/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