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措并举促进残疾独生子女就业。一要稳定集中安置残疾独生子女就业规模。海区大力宣传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特点和基本要求,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兴办小型灵活、各种业态特别是从事城乡服务行业的福利企业,就近解决不同就业能力残疾独生子女就业问题。二要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独生子女就业力度。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要认真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独生子女就业制度,建立岗位预留制度。要落实用人单位安排残疾独生子女就业岗位补贴、保险补贴制度,促进和稳定残疾独生子女就业。三要积极发展庇护性就业。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帮扶力度,大力发展适合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独生子女从业的庇护性就业。四要大力开发适合残疾独生子女的公益性岗位。各级残联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适合残疾独生子女从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人民政府每年确定的公益岗位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安置残疾独生子女就业。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高校残疾独生子女毕业生就业。
二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强残疾独生子女创业培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残疾独生子女自主创业。各地新办贸易市场的商铺、摊位和便民服务网点特别是在城市社区附近的商业网点,要优先安排给自主创业的残疾独生子女经营,并对摊位费、租赁费等给予适当减免。
三是不断提高残疾独生子女能力素质。要根据海区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需求,坚持与市场相结合、与用人单位相结合、与残疾独生子女需求相结合、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培训方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残疾独生子女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增强残疾独生子女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鼓励残疾独生子女报考各类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残疾独生子女个性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在职培训,结合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应用,通过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名师带徒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残疾职工的技能素质,帮助残疾独生子女稳定就业。要组织残疾独生子女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优秀残疾独生子女技能人才;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鼓励更多残疾独生子女走技能成才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