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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应坚持两条腿走路
内蒙古新闻网  16-04-19 15:3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据《北方新报》报道,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

  让老百姓住有所居,从来都是最大的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加快棚改,是更本质的城市人文,也是民生关怀的延伸。只要把棚改看成是紧迫的生命工程,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给困难群众一个温暖的家也就不在话下了。

  实施棚改,体现了政府拳拳爱民之心和以人为本的执政情怀,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对棚户区进行全面“体检”并建立档案后,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按照百年标准夯实基础、提标提质进行改造。另一方面,可采取市场化手段进行房屋征收,通过房票置换、货币补偿等方式让群众住上新房。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政府在财政兜底的同时,还应鼓励市场化融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建设、委托代建等方式,主动参与改造中来。

  棚改一边连着老百姓,另一边连着政府的责任和信誉,必须成为公共监督盯住的领域。从这个角度讲,不仅要管好棚改资金,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的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体系,而且在完善现有监管机制、明晰责权的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多走群众路线,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模式,让群众也全程参与到项目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等环节中来,为自己的安居梦把好质量关。(徐剑锋)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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