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一女子要钱不成欲跳楼民警成功劝下
内蒙古新闻网  16-04-19 15:3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一女子要钱不成欲跳楼民警成功劝下

  4月18日12时15分左右,一名女子站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金旺角服装批发市场7楼楼顶,欲跳楼。随后玉泉区公安局大南街派出所民警和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展开救援。经过民警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女子同意下楼。

  当天,大南街派出所民警陈润明爬上金旺角服装批发市场楼顶,在距离女子5米处,开始和该女子沟通,女子只说“我要钱”。“有什么事情你过来说话,我们会帮助解决,公安部门解决不了可以走司法途径,我们帮你请公益律师。”陈润明劝说道。就这样,跳楼女子的情绪慢慢平缓。经过近30分钟的劝说,女子同意下楼,跟着陈润明下到地面。

  民警了解到,这名女子今年40岁,来自和林县。2013年,她在金旺角服装批发市场附近一家酒店内办公的化妆公司定了2万元的化妆品,在和林县一商场经营化妆品。因为和林县的这家商场拆迁,该女子准备将货退还给进货的化妆公司,前后几次,她从化妆品公司退出1万多元,还剩1万元左右货款没退。4月18日上午,这名女子再次给化妆品公司老板打电话要求退款,电话中双方发生了争吵,老板称4月先给退5000元,而女子坚决要求一次性退还,并声称不给钱就跳楼,随后便爬上金旺角服装批发市场楼顶,准备跳下。

  记者从大南街派出所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该女子将依法受到处罚。此外,派出所民警已经联系到了化妆公司老板,18日下午,通知该老板到派出所处理此事。(记者 刘惠)

[责任编辑 李珍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出入扫一扫 实名...
别把文明弄丢了
晒晒我的全家福
小气象迷
创业带动就业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广场舞跳进文化馆
把停车位还给你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