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经济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自治区专项整治矿产资源开发
内蒙古新闻网  16-04-20 09:1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4月10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即旗县(市、区)自查处理阶段、盟市核查督导阶段和自治区督察总结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分5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在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水源地设置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的企业、单位及自然人和以采代探的探矿权人;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矿山;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包括分期治理方案)和未按规定缴存和不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矿山,不按照治理方案(包括分期治理方案)开展分期治理或治理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矿山;矿业权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不缴(交)或欠缴(交)矿业权使用费、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行为。(记者 查娜)

  原标题:我区专项整治矿产资源开发

[责任编辑 李珍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出入扫一扫 实名...
别把文明弄丢了
晒晒我的全家福
小气象迷
创业带动就业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广场舞跳进文化馆
把停车位还给你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2015年终盘点|内蒙古气质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