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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被骗是个整顿信号
内蒙古新闻网  16-04-22 09:5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据《北方新报》报道,3月中旬,呼和浩特市的杨先生跟随内蒙古五洲国际旅行社到台湾旅游,禁不住导游的游说,在一家购物店花5000元购买了一款猫眼石戒指。回到呼和浩特以后,他通过相关部门鉴定发现,戒指上的宝石并非猫眼石。杨先生于是找到旅行社协调退货,然而,一个月过去了,此事还没有解决。

  如果当时属于自由活动时间购物,而且是杨先生自己粗心大意购买,上了店家的当,导游还真没有什么过错。但根据杨先生反映,当时购物时,导游在旁不住忽悠,他才动了购买的心思。导游为啥忽悠?这有名堂。众所周知,旅行社甚至导游个人普遍与这类场所之间存在利益勾连,赚的是回扣钱。无利不起早,导游这才卖力替店家说话,导致杨先生被骗。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违反了这点,旅行社已经输了道义。而且《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也就是说,杨先生退货的要求,旅行社必须承担。与台湾店家协调是旅行社的事儿,和杨先生无关。

  旅行团变购物团,旅游购物遭遇消费陷阱,类似曝光经常见诸媒体。虽然新旅游法的颁布极大地遏制了坑害旅游者的种种不法行为,但仍有人收不住手,继续想法赚不干净的钱。针对这起纠纷中反映出的不法情节,主管部门有必要进行整顿,净化我区旅游市场,为消费者的快乐出行保驾护航。(文/山歌 画/沈海涛)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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