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90后男子身负故意伤害罪案底 遇交警查车情急跳河
内蒙古新闻网  16-05-27 10:0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25日晚上,一名男子开车行至呼市第八中学附近时,见前方有交警查车,便突然下车跳进了旁边的河道内,当即该男子便溺水。当他被救上来后,警方经核查,发现该男子是一名有故意伤害罪案底的网上追逃人员。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情急跳河的王某。王某称,他今年23岁。25日晚上,他看到交警检查过往车辆,因之前还有案底,害怕被交警发现,他一转头,发现了旁边不远处有河道,他立即跑下车,越过河道栏杆跳进了河内。

  记者向回民区刑警四中队民警了解得知,早在2013年12月24日晚,王某曾因琐事与受害人杨某某发生了争执。随后,王某指使朋友孙某某用刀捅了杨某某,杨某某受重伤。

  案发后,嫌疑人孙某某被回民区环河街派出所抓获,他交代是王某指使其捅伤杨某某。经警方查证,王某确实曾指使孙某某伤害杨某某。但王某却在案发后逃跑,一直被回民区警方网上追逃。

  昨日,嫌疑人王某被回民区刑警四中队刑事拘留。(全媒体记者郭治华)

[责任编辑 魏佩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净化文化市场
种植合作助力 农民...
孤独如斯
体验VR设备
法官“普法教育课...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一个人的“驿站”
丰富基层文化生活
 
【专题】习近平治国理政这三年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