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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打击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行为
内蒙古新闻网  16-05-28 10:00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加强国有林地保护管理,有效遏制国有林场林地及森林资源资产流失,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呼和浩特市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至12月5日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打击整治各类破坏和非法占用国有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占用和毁林开垦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流转国有林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森林景观资源行为;清理整治未经批准变更国有林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行政隶属关系和经营范围行为;调处林权争议,督促完成国有林场林权证的核发工作。各旗县区林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查清本辖区内国有林场林地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具体任务重点,分类别、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行动。特别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把握好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林地流转等法律政策界线,依法对各类林地流失案件进行查处,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知强调,各旗县区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依法履职,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对大案、要案、久拖不决的重大案件,要重点集中警力查处,将违法责任人绳之以法,受到法律惩处。存在阻力和困难的,可协调法检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一案双查”,确保案件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依法依纪追究到位;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林地的良好氛围。同时,案件终结后要及时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占用的林地。

  通知指出,各旗县区森林公安、资源林政、国有林场管理、政策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信息宣传等部门要在当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顺利、高效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林业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和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以进一步督促强化责任落实监督,着力解决工作任务不落实、不作为问题。同时将对各地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强化责任追究,对清理整治不彻底、查处不到位、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必要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情况,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和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强化国有林地保护管理队伍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完善基层林业执法体系,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积极稳妥处理国有林场林权纠纷和争议,尽快完成国有林场林权证核发工作,研究制定国有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呼和浩特市国有林场改革和林权确认工作顺利推进。(记者 阿拉腾)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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