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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绝对不是孩子间的事儿
内蒙古新闻网  16-12-13 10:1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文/沈彬

  北京市著名学校——中关村二小的疑似“校园霸凌事件”,近日刷爆了朋友圈。有该校学生家长称,自己的孩子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被厕所垃圾筐扣头”,孩子出现失眠、恐惧上学等症状。家长向学校投诉,据说却遭到粗暴对待。中关村二小随后作出“强硬”回应,似乎坐实了家长指控,导致舆情进一步发酵。

  对于这起事件,有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这是孩子之间的事,应该由孩子自己解决,家长出面使事情复杂化了。”其实,校园霸凌、校园暴力问题,一定程度上和家庭暴力问题是同构的,从解决路径上也必须跳出“内部解决”的老框框,纳入了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的范畴。

  这几年来,不断有未成年人之间霸凌的视频在网络上疯狂传播,刺痛了社会的良心。特别是之前美国法院严判“中国小留学生欺凌案”,让公众认识到了严肃对待霸凌问题的重要性。今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就在上个月,教育部、最高法等九部门刚刚下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这说明,反校园霸凌、暴力已经上升为国家议程,不再是“小儿科”,不仅是家长、学校应该严肃对待,甚至教育、公安等部门都必须全力以赴,认真对待。那种“校园霸凌是孩子之间私事”的论调,早就过时了,而且这也是在放任校园暴力行为。

  当然这次事件中,将厕所的纸篓扣到了同学的头上,和之前曝光的恶意殴打、扒衣裳羞辱等行为有一定区别,是否属于校园霸凌,还需要做全面调查。但应该明确的是,对于任何可能的校园暴力行为,学校和教育部门都应该严肃对待,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眼不见,心不烦”。要知道,对于校园暴力事件的重视程度,是社会法治文明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前述九部门下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如果相关的报告制度能及时落地,如果中关村二小能够认真对待并严肃处理此事,事件本不必溢出教育系统的处理渠道,家长也不必通过网络讨说法,闹得沸沸扬扬。

  总之,校园暴力、欺凌不能再被视为“小孩子之间的事儿”,对此不粉饰、不迁就、不和稀泥才是正确的态度。

[责任编辑 吴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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