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包头市扶贫办获悉,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推进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今年,包头市将以贫困嘎查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攻对象,以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2017年实现全市农村牧区9524户2万贫困人口脱贫,其中:国家标准贫困人口2857户、0.6万人,实现国家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包头市标准贫困人口6667户、1.4万人;36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实现贫困村退出,其中:自治区级重点贫困嘎查村13个,市级重点贫困嘎查村23个;实现自治区级贫困县固阳县摘帽。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2017年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4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0.8亿元,市财政专项资金0.33亿元,区(旗、县)财政专项资金0.3亿元,整合部门资金3亿元,落实信贷资金5.8亿元,群众自筹0.1亿元,社会帮扶资金0.1亿元。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产业增收、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发展、健康医疗、社会保障、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帮扶等“九大脱贫攻坚工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记者张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