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本报报道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姑子板巷粮食局小区院内,物业公司私设停车场向外来车辆收费的情况。
据内蒙古万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称,该“停车场”每车每小时收费3元,每天收费封顶20元。如长期停车,还可实行包月收费,每月300元。按这样的模式,他们已收费半年,一直未取得任何合法收费资质。对此,呼市新城区城管局业务科工作人员表示会派属地城管队员前去实地调查。
16日,呼市新城区城管局业务科向记者回复称,经他们向粮食局小区所属迎宾南路社区调查了解得知,粮食局小区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之前由社区代管,居民一直不缴纳卫生费,改造后,街道办事处引进物业公司,但是居民多数仍不缴纳物业费。物业为维持正常运转,采取错时停车法,在白天高峰期对外开放停车位,收取停车费维持物业运营,晚上物业不对外开放停车场。物业公司在小区召开过居民代表会,此举也得到大部分居民认可。
针对小区物业公司对外开放停车场进行收费未取得合法收费资质的情况,新城区城管局业务科建议将此事反映至价格收费监管部门予以处理。
记者查询得知,《呼和浩特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中对于停车场经营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五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办理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手续,向停车场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第十八条:停车场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第二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停车场的,停车场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6日,记者又将该停车场无资质收费情况反映至呼市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对方回复称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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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