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工作,决定在前3年工作基础上,用今明2年时间完成廉租房建设工程规划任务,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煤矿、国有林区、国有垦区、国有工矿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规划任务,使全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能力累计达到18.2万套、5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受益居民累计达到70万户左右。这个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6项工程的决策,是自治区今年继作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等6项指标的决策、在全区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决策之后的又一重大民生决策。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值得叫好。
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古人梦想“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今人则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保障性安居工程情系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谋利,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
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调整投资结构、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的重要举措。仅今年全区计划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上投资286.2亿元,就是前3年累计投入的3倍。3年内全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能力和5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受惠面将覆盖全区近1/4的城镇居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将大大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同时将有效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应促进城镇化协调发展。党政联席会议强调,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完善城镇功能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组织和实施。就是说,保障性安居工程不单单是改善居住条件,而且要优化城镇产业布局、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加强社区建设,切实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应带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强调,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和游牧民定居工程,要与生态移民和推进城镇化有机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两个轮子,缺一不可。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生态移民,都是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都应纳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布和朝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