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能源原材料基地。在长期的资源开发利用中,区内形成了一批以煤炭、矿产资源和森林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资源型城市,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我区如何在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中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一问题引起了区内外的广泛关注。为此,记者就这一问题涉及到的《意见》相关内容采访了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处长、研究员朱晓俊。
记者:《意见》提出,在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中,要积极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针对这一内容,您认为我们该如何理解?
朱晓俊:当前,我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中之重是加快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意见》着重强调,要积极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建立多元化的产业体系,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经济转型。也就是说,要支持引导内蒙古各资源型城市根据自身资源现状,探索建立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要支持资源型城市结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及原有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产业接续和转型园区,打造招商引资平台,拓宽发展空间,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装备制造、高技术、现代服务、绿色食品加工、口岸经济等产业,并抓住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引进发展非资源型加工制造业。
目前,除现有列入国家试点的城市外,我区还有一些城市面临着与国家资源枯竭城市性质相近、程度相当的困难和问题。《意见》综合考虑了历史贡献与当前实际困难等情况,提出将我区符合条件的资源型城市(地区)列入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增加转移支付补助。为此,我区一些资源枯竭城市有望得到国家的更大支持。
记者:《意见》特别强调,要积极推进把内蒙古整体列为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的工作,探索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同时强调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资源矿业权及产权交易。这既是政策支持,也是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我区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新要求。在此过程中,您认为我区应该以怎样的态度积极对待?
朱晓俊:这是从长远上支持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我们应抓住国家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尽快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秉持先行先试的精神,抓住与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率先突破,率先走出一条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路子,为全国其它地区加快经济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这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内蒙古配置资源的机制正在建立,但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仍需完善。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资源矿业权及产权交易是关系到我区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对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方面我们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记者:在促进我区资源型城市转型中,《意见》要求全面推进采空区沉陷区治理、植被恢复和尾矿库安全闭库,并提出支持我区矿区棚户区改造和转产转业人员安置。从内蒙古实际出发,您认为这对我区在促进转型中解决实际困难有何重要意义?
朱晓俊:我区是矿产资源大省,由矿产资源开发引发的次生地质环境问题非常突出,出现了土地沙化、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水质污染、地下水位下降及煤层自燃等问题,从而导致植被面积减少、生态与水环境破坏和空气污染。《意见》从全面推进采空区沉陷区治理、植被恢复和尾矿库安全闭库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将对我区加大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减少地质灾害和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乌海、包头等地的矿区棚户区住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房屋简陋、面积小,年久失修,已极其破旧,墙体大多开裂。从2009年起,我区着手解决矿区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但因地方财力不足、资金缺口很大,这些问题解决起来难度较大,同时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企业转产转业人员安置的难度也比较大,需要国家给予更大的支持。《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矿区棚户区改造和转产转业人员安置,为我区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