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指导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支持效应和促进作用大不大,关键看我们落实得好不好。所以说,抓《意见》的贯彻落实,就是抓机遇、抓发展。
《意见》博大精深,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落实,力求收到最大成效。要通过学习,不断加深对《意见》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政策的内涵挖掘出来,运用于工作当中,进一步调整完善发展思路,坚持又好又快发展不动摇;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工作、完善思路的过程,从而创造性地用足用好中央的政策。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意见》,系统深入地解读《意见》,让《意见》广为人知,深入人心。通过宣传,不但要让各级干部明白掌握,自觉按照《意见》的要求做工作,而且要让各族群众知晓了解,感受到中央对我区的关怀和支持;不但要让各族干部群众知道《意见》出台了,而且要让他们知道《意见》很管用;不但要在区内家喻户晓,达到统一思想、提振信心的目的,而且要向区外广泛宣传,让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内蒙古,参与内蒙古的开发与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促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好。《意见》政策力度大,操作性强。贯彻落实《意见》,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实行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内容、每一条款都分解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头,定时间、定质量、定任务,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担子,定期考核和检查督办。
《意见》中的许多政策原则性、宏观性比较强,在贯彻落实中一定要做好深化、细化、具体化的文章。要抓紧形成贯彻落实的配套措施,对那些能够分解的政策意见,要逐步落实到具体规划、方案和项目上。要抓住关系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论证,围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民生改善等重点,建立相应的规划项目库和责任落实体系,及早论证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争取早日获批、早日建设。相关部门要抓住国家正在制定完善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抓紧与国家部委沟通衔接,把《意见》确定的重点内容纳入国家规划之中,积极争取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保障《意见》落实的政策支持体系。要在抓实抓细上下狠功夫,把《意见》的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一条条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上,落实到一个个能上手去抓的具体规划和工程项目上,避免就文件落实文件、守着政策要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意见》的促进和支持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整合工作力量,形成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意见》落实的合力,把中央的关怀和支持转化为促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