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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
内蒙古新闻网  11-12-30 09:4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12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将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促进企业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同步增加职工工资,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当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据悉,自治区将紧紧围绕实现居民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若干意见和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实施办法,把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作为一个完整的工资政策体系来落实。同时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深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掌握人工成本信息,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确定的有效办法,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水平,控制收入分配差距,限制过高收入、保持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稳步增长。(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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