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一项贴近民生、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2011年,集宁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把它列为惠及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投入力度,使民生工程聚民心、顺民心、得民心。
集宁区作为乌兰察布市市政府所在地,解决城区低收入人员住房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为此,区委、政府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努力使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
2011年,全区共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411.3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5.5万平方米、1110套(亿利城百旺家苑小区1.5万平方米、317套;江东郡、祥和东方小区2.5万平方米、441套;盛世新城小区1.5万平方米、352套)。2011年,我区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30户、3.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380户、维修加固350户,目前已完成700户改造任务。
据了解,集宁区中心城区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8000余户。为了使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带来的好处,集宁区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力度,使更多人实现了安居梦。
土地是农民的第一生产资料,住房是农民的第一生活资料,只有住得舒心才能更好地生产生活。因此,农村危房改造成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问题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2011年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三年,集宁区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30户、3.5万平方米,目前已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40平方米的砖木房,明亮的塑钢窗,干净整洁的地板,还有结实的防盗门,这就是89岁高龄的董玉莲老人的新房子。2011年,区政府为老人进行了危房改造。说起住进新房子的感受,老人的喜悦溢于言表:“今年的春节就要在新房子里过了,要多买点爆竹,红红火火过大年。”
民安居,天下和。集宁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惠及了千万户困难家庭。“十二五”期间,集宁区将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早日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梦想。 (通讯员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