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培育建设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开发区实施双百亿工程的战略部署,自治区国税局日前出台10项措施全力服务和促进双百亿工程。
10项措施是:一.支持兼并重组,积极聚集产业集群,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对于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收益分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优惠政策;二.支持合理融资,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三.对自治区境内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汇总纳税的,经审批、备案后,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四.对重点开发区(园区)出口企业优先安排退税指标,及时办理退税;五.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实行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政策等优惠政策;六.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七.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按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等优惠政策;八.加强政策辅导,维护涉税合法权益;九.延伸服务窗口,积极拓展办税方式;十.简并优化流程,提升办税质量效率。(记者 高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