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兴安盟盟民政工作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全盟民政工作、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保障民生为主线,以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根本,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设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反腐倡廉的具体工作中。盟委委员、副盟长李国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国栋肯定了去年全盟民政工作并就今年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
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政部门面临着许多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政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社会管理难度增大。面对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要求,民政基层基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关政策法规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亟待提升。三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资金需求矛盾依然突出。
统筹推进今年各项重点工作。
第一,落实好“十件实事”和民生工程的相关工作。盟委、行署将把重要民政民生任务目标列入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和实施“十项民生工程”,进行重点安排和部署。这里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工作。各旗县市要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低保制度,积极推进分类施保,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二是要实施好医疗保障工程。按照“病有所医”的要求,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和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患大病和重病的救助上。三是研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低保、救灾救济等项工作为抓手,着力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以项目为抓手,着力完善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设施。各旗县市要尽快规划建设一批旗县市区域性敬老院和一批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要抓紧启动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一批项目。
第三,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要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实践,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指导好全盟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二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管。健全社会组织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创造条件使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高民政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切实做好违规坟墓的清理整顿,按期完成清理整顿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高民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