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刚过,呼和浩特市嘉宇晨校园服务有限公司引进了6辆长安和黄海品牌的“大鼻子”校车。3月6日下午,该公司总经理王海峰来到呼市回民区交警大队为这6辆校车办理了通行证,车辆司机同时跟交警大队签订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状,之后便驾车上路了。现在,很多父母们看着自己的孩子坐着标准的校车上下学,心理总算踏实了许多。
其实,早在去年下半年,作为屡受关注的民生问题,抓好校车安全工作早已引起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2011年11月23日,自治区教育厅向各盟市教育(教体)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和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孩子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发现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的车辆要进行劝阻。学校租用社会车辆,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当年11月30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各有关部门吸取校车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和幼儿园使用校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保护广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构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2011年12月16日到31日,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期间,旗(县、区)交警大队相继组建了114个校车管理中队,为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做好服务。从2012年2月起,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启动开展“护校安园”暨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这项工作将在今年11月底结束。
采访中,呼和浩特市嘉宇晨校园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峰告诉记者,他的公司现在一共拥有130多辆校车,但面对呼和浩特市庞大的需求市场来说,显得杯水车薪。据了解,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是“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坐校车的学生中,流动人口的小孩所占比重较大。呼和浩特市的不少家长还说:“许多地方进行学校合并,拉长了学校的服务半径,孩子上学远,家长又没空接,也只好依赖校车。”
如何满足这样的刚性需求,又能够保证校车安全运行,不再让家长揪心?记者为此采访了自治区教育学会中小学教师发展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刘波,他认为:第一,需要建立完善的校车制度和成熟的运营模式,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第二,想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就应该对校车赋予某些优先权。另外,购买一辆让学生乘坐拥有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等安全保障条件的校车动辄花掉几十万,谁来出这个钱?仅靠政府现有财力解决挺难,不妨也可以考虑参照出租车公司的模式解决校车问题,这需要政府牵头制定方案。第三,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成立规范经营的专业校车公司。第四,明晰部门职能,将监管落到实处。第五,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通过招标选择规模化、规范化校车公司的校车,一方面确保学生得到及时和安全的服务,另一方面确保校车公司的收入保障。
在刘波看来,国家施行校车安全条例的时间不会太久。他建议,自治区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个部门现在应该互相配合,加大对日常接送学生的车辆的监管力度。(记者 马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