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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社会救助无缝对接 民生保障全面覆盖
内蒙古新闻网  12-04-11 15:48 打印本页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去年以来,锡林郭勒盟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盟委、行署“富民与强盟并重”战略目标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来推进各项工作,把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创新完善各项救助政策,民生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老有所养其乐融融

  “这里吃得好、住得好、穿得暖,生病了还有人给治疗和护理,做梦都想不到我的晚年能在这种好地方享福啊!”在阿巴嘎旗中心敬老院生活的五保老人浩毕斯哈拉图高兴地说。院子里,五保老人正悠闲地聊天、下棋、健身,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盟把“老有所养”落到实处,去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2293万元,新建及改扩建敬老院13个,其中新建6处,改扩建7处,各项工程建筑面积达10230平方米,预计新增床位数802张。全盟现有五保对象2356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5%的增长幅度,在上年度供养集中和分散标准4818元和3159元的基础上,今年,年人均分别提高722元和474元,达到年人均5540元和3633元,分别达到全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90%和59%。与此同时,注重加强敬老院的内部管理,做到软、硬件一齐抓,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改善了办院条件,提高了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

  病有所医后顾无忧

  锡市居民王慧晓患有肾病,2011年做肾移植手术,医疗费用为9.16万元,生活陷入困境。正在全家一筹莫展之时,民政部门及时送来了大病救助“爱心工程”救助金4万元。他激动地说:“大病救助金挽救了我的家庭,给了我生活的信心。”为切实解决像王慧晓这样的困难群众因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导致的致贫、返贫问题,全盟在落实好现行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于2011年制订出台了《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实施城乡大病救助“爱心工程”的意见》,在全盟范围内启动实施了城乡大病救助“爱心工程”,设立了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基金专户。通过这一决策的实施,使全盟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底首批全盟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865万元,惠及患大病困难群众439人,每人平均得到1.97万元的医疗救助资金。

  学有所扶促进成长

  宗文奇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家里人既高兴又忧愁。当得到民政部门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金2000元后,他们家庭的顾虑逐渐被打消,取而代之的是鼓励孩子多读书、早成才。2011年,全盟民政部门已救助特困家庭大学生1415人,共计发放入学救助资金230.7万元。在实施救助工作期间,我盟按照随时申请、随时受理、随时救助的原则,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第一时间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了全面施救。根据录取学校和每户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救助,避免按比例简单确定和划分救助对象,使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解决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符合救助标准的特困家庭大学生能够享受救助。

  贫有所助保障基本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目前全盟城乡低保对象9.2万人,今年按照自治区提标幅度不低于12%的要求,结合锡林郭勒盟实际,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提高15%,提标提补后全盟城市和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平均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95元和每人每年2408元,分别比去年低保标准提高51元和314元。在对救助对象的确定上,全盟各地坚持“户主申请、嘎查村(社区)评议、苏木乡镇(街道)审核、旗县市(区)审批”的工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民主评议、群众监督”的工作制度,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方法,并公开举报电话,让群众参与,让社会监督。在救助方式上,从低保家庭和低保对象本人的困难情况出发,将低保对象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困难程度的不同提供差异化的保障待遇,从而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施保。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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