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网上那些价格便宜但菜品丰富的团购餐令人非常心动,可让消费者郁闷的是,吃完“团购餐”后,索要发票成了难题。前不久,包头市东河区的杜女士就遇到了商家以“团购价格太低”为由拒绝提供发票的事。
前不久,杜女士在美团网上以148元的价格购买了东河区通顺街骨骨香酒店原价300余元的“套餐”一份。6月19日,她和另外几位同事前往消费,因感觉菜品不够吃,就又花82元点了3个菜。消费完毕,她向服务员索取发票,服务员表示:“团购价格近乎于亏本,无法再开发票。”并拒绝了她的要求。杜女士说:“即使团购部分不能开发票,那么超出部分也应该给我出具发票。”
6月29日上午,记者与骨骨香饭店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团购餐已经打到4-5折,所以一般不开发票,但另外消费的部分是可以开发票的。”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以前也碰到过顾客消费团购餐后索要发票,我们也给对方开过。就此问题,饭店开会时我们也向经理反映过,但一直没有明确规定。”
包头市消协副秘书长廖伟告诉记者:“商家给消费者开发票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合理诉求,餐馆不应以折扣低为由逃避义务与责任。”
包头市地税局发票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所谓的“低价”、“让利”,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而非偷逃税款的借口,团购消费理应提供发票。并提醒消费者,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拨打5168613进行投诉。(记者 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