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在新城宾馆会见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一行,并一同出席合作协议签署仪式。(记者 马建斌摄)
7月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气象局在新城宾馆签署《共同推进气象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合作协议》。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国家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国家气象局将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和装备等方面对我区予以重点支持,为内蒙古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推进内蒙古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使内蒙古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综合业务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加强内蒙古生态建设保护和农牧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为我国北方生态屏障和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提供服务和支撑;实施“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和“呼伦贝尔—锡林浩特草原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地建设工程,将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示范基地”;提升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能力和航天航空气象服务能力,为内蒙古能源战略和航空支线机场气象提供服务和保障。
签约前,胡春华、巴特尔等自治区领导会见了郑国光一行,进行了深入务实的沟通交流,就双方合作有关重要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国家气象局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见并出席签约仪式。(记者 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