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乌海市自2005年10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以来,到2010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522万元;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797.96万元,其中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123.6万元,下拨定点医院510万元,发放日常医疗救助资金768万元,资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320.73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10.63万元,下拨专项救助资金65万元。
2008年以来,乌海市调整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出台新的救助制度,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大病医疗救助最高额达到3万元。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增加到10所,为低保A类人员和低保老年人按每人每年8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日常医疗补贴,为一、二、三级低保残疾人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发放日常医疗补贴,累计对8.4万人(次)实施了多项医疗救助。
69岁的杜青云也是镇北社区居民,他的老伴儿去年得了大病。“老伴儿看病花了20来万,医保报销了8万多,后来申请了医疗救助,批下来3万,为我们家减轻了不少负担。”他说。
除了以上民生指标不断提升外,从2005年开始,乌海市民政部门还对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实施救助,对当年新录取贫困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入学救助,对往届在读的贫困大学生给予全额低保待遇。政策实施以来,市民政部门共筹集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327万元,对1568名当年录取的贫困大学生发放一次性救助金25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