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会科学院 梅园
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尽管目前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压力都很大,但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并要求各地紧密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抓好扶贫攻坚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工作,为2013年全区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定下了基调。
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努力的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也是我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受经济条件的约束,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在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当中尤为突出。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各种困难压力,自治区提出坚持集中财力保民生,充分体现了我区在推进“富民强区”进程中“富民优先”的发展理念,表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决心。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跨跃式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也必须清醒看到,由于受自然、地理、资源、基础设施等条件的影响,仍有一些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制约,尚未完全摆脱贫困。我们不能因为大多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改善了,就忽视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就没有全区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无法实现自治区的全面小康。解决贫困地区的脱贫问题,是我区实现富民强区和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不可缺少的前提。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把大力推进扶贫攻坚放在了民生工作的首位,并强调这是关乎全区十分之一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大问题,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这一决策部署,符合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也完全符合内蒙古民生工作的实际。
除了贫困地区农牧民群众之外,社会上还有许多困难群体的生活需要得到最基本的保障。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要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把每一位困难群众都纳入保障或求助范围,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都有保障,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这些要求和部署,都针对了现实生活中一部分群众实际而具体的困难,有的甚至是“救急”、“救命”的工作,各级都应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儿的疏忽和麻痹大意。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部署,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少搞“锦上添花”,多搞“雪中送炭”,一定要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党委政府推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也要放眼未来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完善调控政策体系,组织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积极参与到改善民生工作上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提高全社会的民生保障能力。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对于在更高起点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