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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明起开展为期50天安全生产督查
内蒙古新闻网  13-02-19 09:2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了解到,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区决定从2月20日起至4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不定期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贯彻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点批示精神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百日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盟市针对春季安全生产要求,安排部署春季复产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准备情况;各盟市、旗县区对本地区发生事故较多、隐患突出行业(领域)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督查对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民航、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燃气管道(站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及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学校、网吧、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自治区各督查组将先听取当地安监部门汇报,然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督查抽查。最后,督查组要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交换意见,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要求。(记者 李国萍)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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