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精神,结合实际,阿拉善盟委、行署于日前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7个方面作出27项具体要求。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要求严格调研制度,拓宽联系群众渠道,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提高调研效果。二是精简会议活动。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缩减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三是精简规范文件简报。要求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按隶属关系、职权范围和规范程序行文,规范个人向领导同志的请示、汇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四是规范因公出访和外事接待活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盟学习考察、出国(境)有关规定,简约外事接待。五是改进新闻报道。要求简化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精简全盟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优化领导同志涉外活动新闻报道,规范重大专项工作和专项活动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六是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生活待遇规定,加强行政成本管理,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大力减少经费支出。七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
《规定》着眼于解决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盟委、行署领导班子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严要求、以身作则,充分体现了我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态度和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改进的坚定决心。
盟委、行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杨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