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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内蒙古新闻网  13-04-23 15:03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晨报 
 

  近日,乌海市海南区在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获得了“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六五”普法以来,海南区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法治创建工作。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活动周、禁毒日、环保日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利用海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安装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软件,便于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居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查阅和学习;在街道、社区设立义务法律服务咨询站,聘请义务法律服务宣传员,对社区居民进行普法教育;定期组织文艺演出队伍深入农区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海南区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漫画巡回展出活动,在海南区中学、海南区一完小等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律教育长廊,使校园普法常态化、规范化;在乌海市率先开展了手机短信普法活动,每月播发短信1万条;以城区公交车为新的宣传平台,在城区12辆公交车上制作张贴了公交线路法制宣传图,宣传了“六五”普法宣传口号,公示了法律援助亲情热线,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目前,乌海市已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的20%的旗县(市、区)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记者 赵云 通讯员 高丽)

  

[责任编辑 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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