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引导多地进—步转变发展方式,狠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步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将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同时,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与执法总队合署办公,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引导和督促企业提前规划,主动治理。截至今年10月,全区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编制率95.7%;已缴存保证金的矿山4604家,占矿山企业总数的97.15%;共缴存保证金24.67亿元。已完成首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有929家,投资约16亿元,完成治理面积约350.13平方公里。进—步加大“和谐矿区”建设、“绿色矿山”建设力度,取得了良好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些治理后的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已实现生态产业化。
打造三级联动土地收储机制支持城镇化建设发展
借鉴经验,大胆探索,积极推动矿业权、集体建设用地抵押政策创新,为经济实体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发展活力。根据自治区矿业布局结构状况,相继出台了探矿权抵押备案办法、采矿权按份额抵押办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暂行管理办法等创新政策。几项创新措施新增大量融资潜能,特别是为激活城乡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持。今年以来,已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121宗,抵押金额达到311.9亿元,抵押金额同比增长18%。新增抵押备案类型占27%,新增抵押金额占4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政策实施不足半年,仅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就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59宗,帮助企业贷款384亿元。
积极搭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土地收储平台,缓解征地矛盾,助力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目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在各盟市及87个旗县区互动开展土地收储工作,旗县区覆盖率达到86.14%。实施土地收储项目110个,涉及土地203宗、面积14534公顷;实现银行授信191亿元,到年底预计到位125亿元。土地收储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城镇化推进及重大项目建设。
同时,收储登记中心按照厅党组部署,积极推动土地整治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比价招投标机制,组织实施了11个批次182个项目,中标价比预算额节约17.06%。
推动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
打造矿业经济旗舰队伍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国土资源厅在优化整合自治区地矿局、有色地质局、煤田地质局三大地勘单位生产要素的基础上,增量组建内蒙古矿业集团公司,着力瞄准国际前沿,以构建最具成长力和竞争力的资源型企业为目标,以大勘查、大项目、大规划为依托,实施资源产业建设与资源资本化并举战略。目前,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与优势企业合作开展煤间接液化项目、煤制气和煤电—体化等大型项目,同时发挥技术优势,实施有色金属整装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加工等项目合作,通辽霍林郭勒煤、电、有色金属加工—体化项目明年有望投产。逐步将内蒙古矿业集团打造成为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主力军、矿业产业的龙头企业,努力在自治区矿业经济转型发展上发挥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