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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一少年因老师不让回校上课在家服毒自杀
内蒙古新闻网  14-04-08 09:3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互相推脱责任

  在克什克腾旗采访期间,记者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承担责任”。

  孩子的父亲宋喜国再三用证据说:“因为段老师不让孩子上学参加考试,才造成他一时心里想不开,才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情。”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田局长对记者说:“事情发生以后,孩子家长找到我,提出要对相关教师进行处分。教育局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了解的结果是,相关教师没有不让学生上学,事情又发生在开学前,教育局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家长如果对此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起诉段瑞珍老师。”

  翠英学校校长董文超说:“学校从来就没有说过不让小飞上课,我们也调查了班主任宋老师和段老师,他们都说没有不让小飞上课。如果老师不让小飞上课,可以去找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没有权利不让学生上学的。”在翠英中学采访时记者发现,这个学校4楼设置了一个心理咨询室,专门对在校尤其是住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董文超校长说,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们的心理健康,配备专门心理咨询教师。当记者问到,既然学校有专门的心理咨询教师,有没有对小飞在校期间的心理问题进行过疏导,尤其是针对性的对服毒自杀后的小飞,进行康复性的心理治疗。董文超校长回答:“没有!”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安监办主任亢连清说:“教育局对这一学生自杀事件非常重视,由于这个学生和段瑞珍老师有一点亲属关系,教育局也不好过多的管。不过在得知这件事情之后,我们就马上对学校和学生家长进行了调查。段瑞珍老师说没有不让小飞上课,是学生家长写的事假条,把学生领回家的。”记者询问有没有调查当事人小飞,亢连清回答:“没有!”

  段老师对记者说:“小飞一直不给我赔礼道歉,我并没有不让他上课,是他自己不上课、不参加考试的。2月22日那天,宋喜国去我家,我也没有说不让小飞上学。”

  小飞因为不能上学而服毒自杀,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里面家长、学校和老教师的说法却相差甚远。但不管怎们说,让孩子尽快从自杀的阴影中走出来,还孩子一个健康的心理状态,让他尽快回到学校,才是当务之急。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克什克腾旗教育局中层管理人员在采访之余对记者闲聊时说:“教育局和学校之所以没有去探望小飞,是因为怕去了以后说不清责任,好像教育局和学校在这件事上真的理亏似的。”

  截至记者采访时,没有任何一名老师和人员因此受到问责,家长和学校的责任之争还在继续。

[责任编辑 刘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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