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网评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网评】窗口单位如何放假?
内蒙古新闻网  14-04-08 09:42 打印本页 来源: 人民日报  
 

  法定节日加上双休日,对上班一族来说,清明可以连休3天假。但一些服务窗口单位也因此连续放假3天,令不少有急事的市民,叫苦不迭。

  享受公共假期,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各个单位都应保障。不过,由于服务窗口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面向普通群众的,不少办证单位更是要求本人到场,如果“你休息时我休息”,势必出现部分群众上班时间无法外出办事、休息时间窗口不能办事的困扰。这两年,许多窗口服务单位通过内部轮休,午间不休息,或者双休日也办公,既保证了员工休息权,又方便了群众办事,就是很好的做法。然而,遇到节假日,也有些窗口单位休起了“顺风假”,像一些出入境管理局,周六本是正常工作日,但仗着周六是清明节“该放假”、周一是国家的统一补休日,也放假。连续3天休息,工作时间大大缩水,就给群众办事带来很大不便。

  节假日期间,服务窗口单位如何放假,看上去小事一桩,却体现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当前,正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二阶段,基层窗口单位需要不断找出差距,以群众需求校正服务内容。现在起到年底,公共节假日还有不少,服务窗口单位不妨想想,如何多一点群众视角,多一些合理安排,更好地为民、便民、利民?(陆佳)

[责任编辑 王美花 ]

【走转改大赛】好...
骑行倡环保
爱心义诊
春色满园
北梁贫困女童领到...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春天到托县赏大漠美景
武川农民备耕忙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