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就此公告,包头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高成福解释说,国家发改委文件的意思是,取消了他们2006年发布的《办法》,这只是下放盐业行政审批权限,并不是取消食盐专营,也不意味着食盐专营将向社会资本放开。
高成福告诉记者,刚刚废止的《办法》系国家发改委2006年颁布执行的。但是从2008年开始,相关的管理职责已经从发改委转移到工信部,从那时开始,涉及盐业专营的生产、批发、准运的三证管理权限就陆续下放到内蒙古自治区。
记者了解到,虽然国家发改委是以下放审批权限的名义废止了《办法》,但事实上,这些审批权限早已陆续下放,所以,对于盐务行业来说,《办法》早已形同虚设,通知只是明确了将其废止,其对整个行业目前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基本没有影响。
记者了解到,现在包头地区执行的行业规定,主要是国家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条例。由于这些条例都正常执行,食盐专营仍然正常执行,并没有被取消。
高成福说,食盐属于国家战略储备物资,保障其安全稳定的供应具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所以食盐继续采取专营体制,是符合战略需要的。而且随着审批过程的简化,包头地区的很多审批项目现在只要在自治区审批即可,办理时间大大缩短,办理程序也简化了。
据了解,目前包头市场上的食盐主要来自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陕西榆林三个地区的盐厂。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共销售了14700吨盐,其中入口的食用盐2866吨,盐业市场平稳有序。
高成福说,随着行业内改革的推进,作为包头市的盐务主管部门,盐务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市场抽查,特别是对农村牧区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假冒伪劣食盐流入市场。同时,也将加大食盐的配送力度,及时为需要的地区加大配送量,充分保障包头市场的食盐供应。(记者 黄韵 摄影 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