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专题 > 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 > 基层亮点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市纪委公布举报电话 五一期间违纪将点名通报曝光
内蒙古新闻网  14-04-26 17:3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为坚决刹住五一期间的不正之风,呼和浩特市纪委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清醒认识和时刻牢记纪律“红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警自律,带头抵制“四风”,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和查处问责工作,节日期间将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抽查,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庆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到私人会所活动等“四风”问题进行严抓严查、快查快办;对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隐形“四风”问题更要从严查处,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反弹。对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同时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行为。社会各界可对“四风”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12388、4607162;市纠风办举报电话:4606437;市作风办举报电话:4606900。(记者  刘  惠)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春到尼尔基
生态杏花节开幕
桃花源里说廉政
高高兴兴卖余粮
内蒙古:大规模发...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千人齐练健身气功
首府街头春意正浓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