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我区中心城市发展的路径
经过近几年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城市体系已初具雏形,但整体的城镇布局还需要不断调整;中心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是集聚和辐射能力还不够强,其发展建设还存在很多不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完善我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镇体系
首先,建立以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为核心,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按不同能级和功能布局的城镇格局,逐步形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区、县城和特色中心镇联动发展的城镇体系骨架结构,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布局中应充分考虑各城市间的产业递接与转移。其次,为使我区现有的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可以挖掘一些地理位置优、资源环境好的中小城市。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于这类新兴小城市,一要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重大项目扶持等,使其进入城市建设发展的快车道;二要加快建设其与其他城市的交通、通信、信息技术的交流和扩散渠道;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特色产业,繁荣城市经济,集聚人力、资金、信息等资本要素。最后,在中心城市对于周边地区的辐射与带动下,逐步明确中心城市周边卫星城市的功能定位、空间结构和发展规模,推进中心城市与卫星城之间在基础设施共享、生态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等方面的统筹协调。
2.在中心城市规划中进一步强调城市容纳力建设
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规划,由于中心城市规模比较大,因此一定要充分考虑中心城市的未来发展规模,通盘考虑城市布局,包括产业布局、交通网络布局、功能分区布局,以及工业区、农业区、绿化带的布局,通过提高城市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为减少“城市病”、增强城市容纳力保驾护航。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体量做大以后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增强整个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对于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道路、供水排水、环卫、公共交通、园林绿地建设,包括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未来的承载力,让市民生活起来舒适、方便。
3.加强生活性和生产性服务业建设,提升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功能
经济发展是带动城市运转的火车头,因此只有调整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发展符合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才能实现对各种人力物力财力的天然吸附,而生活性和生产性服务业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聚集和辐射功能。依托首府呼和浩特市的人才和科技资本,吸引外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积极运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发展。同时在目前第三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培育与发展网络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企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紧扣区内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工业性企业提供服务。中心城市还应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势,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都市旅游产业等,通过产业转型带动经济全面发展。
4.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中心城市功能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新的城乡协调发展政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任务之一。对区域内公民实行统一的身份证管理,实行按居住地划分城乡人口、按职业确定居民身份的户籍登记制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聚集;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加强和规范中心城市政府的引导和管理,加强各部门间政策的协调,减少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对内部功能相近或互补、地理位置相接的行政区,采取合署办公并逐步推进行政区的合并;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探索各种有效的政府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规范的城市建设资金保障体系,为城市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不断扩大市场直接融资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的份额,通过多元化的建设投资盘活城市建设;在城市管理中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学习先进地区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和现代化水平,力求城市环境更加清新、整洁、便利、高雅。
5.明确我区中心城市的品牌,增强城市竞争力
中心城市的品牌就是它的城市特色,包括产业特色、历史特色,只有有了自己的品牌,把“自己建设的更像自己”,才有集聚人口、资金等的吸引点。目前我区的中心城市处于迅速成长的阶段,这个过程中应以对内的集聚、对外的扩散为主。以我区中心城市目前的水平,聚集区外人口、优秀的人才还不容易,所以应将人口集聚的重点放在本地区的人口,同时加强对外的宣传力度,从而吸引更多的物流、人流和资金流,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我区投资兴业,居住就业。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只有守住自己的品牌、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文化、自己的精神家园,才能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活。
(作者系内蒙古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