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让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22.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步伐,促进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牧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确保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23.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努力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为城乡群众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好相关改革措施,优化创业环境,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24.大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缩小我区与国内发达地区以及区内地区间工资和津补贴差距。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完善资源开发、征地拆迁补偿机制,扩展投资和租赁服务等途径,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充分挖掘农牧业增收潜力,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牧民增收门路和渠道,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5.加快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健全农村牧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允许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支持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6.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科学合理确定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机制,做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强五保供养人员、孤残人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现困难人群帮扶救助全覆盖。
27.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入实施“百姓安居工程”,加快各类棚户区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准入、使用、退出机制,积极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自住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8.深入推进扶贫攻坚。贯彻开发式扶贫方针,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三少”民族自治旗为主战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前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实施精准扶贫,坚持领导干部联系贫困点制度,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帮扶举措,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增强扶贫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软环境建设,充分挖掘扶贫对象自身潜力,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扎实抓好教育扶贫,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资助和就业促进政策,防止贫困代际传递。
29.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守发展决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依法治理,强化矿业生产、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机制和可追溯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深入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区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步伐,促进民族文化大区向民族文化强区跨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0.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深化“中国梦·尽责圆梦”主题活动,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发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道德实践活动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3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理顺文化主管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促进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理顺信息网络管理体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互动融合发展。
32.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进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33.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广告印刷、演艺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坚持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文化发展路子,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打造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打造知名文化品牌。广泛开展文化对外交流,积极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文化“走出去”水平。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基础上,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努力建设美丽内蒙古。
34.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执行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减少天然草原载畜量,实现保护草原生态和促进牧民增收双赢。加强森林保护建设和科学经营,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继续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建设我国北方最大的森林生态功能区。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大沙地沙漠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大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地区防沙治沙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不断提高治理成效。
35.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低碳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推动高耗能行业向绿色循环低碳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产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36.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执行生态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科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研究建立相应的财税制度。探索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体系、目标体系、政策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步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扎实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以改革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以和谐稳定保障改革发展,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
37.精心做好民族工作。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扬民族团结光荣传统,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认真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旗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迎接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活动,充分展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内蒙古的发展成就。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3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快法治内蒙古建设进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解决好资源开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程,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39.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牢牢掌握对敌斗争主动权,加强国家安全力量和手段建设,高度警惕各种苗头性问题,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强化重点管控措施,加强对重要目标、重要场所、重要部位的防控管控,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规模性非法聚集事件和暴力恐怖案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和装备建设,强化实战演练,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爱民固边工程,提高管边控边能力,确保祖国北疆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