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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
内蒙古新闻网  14-05-12 10:31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阿尔山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兴安盟委行署关于阿尔山市地区务必在两年内完成62万平方米,9688户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具体要求。5月8日,阿尔山市召开全市棚户区搬迁改造动员会,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

  据悉,阿尔山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极大关注,兴安盟委、行署也把该项工程置于全盟的高度统筹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盟委主要领导更是多次前往棚户区进行现场办公,并在扶持政策和审批权限上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支持。

  阿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将本着“拆旧建新,就地安置”的原则,在建设理念上坚持高端起步、精品规划,以棚户区改造为契机,科学划定居住区、商业区,完善城市功能,打造旅游新城,从而实现棚户区改造与旅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为做好此项工程,阿尔山市成立了专项领导机构,并组织相关单位赴包头北梁棚户区学习当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为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该市还成立了25个房屋征收小组,征收小组组长由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担任,征收工作人员将全部接受房屋征收业务培训。

  目前,该市在对全市棚户区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完成《阿尔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阿尔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阿尔山市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此外,已经落实棚改资金4亿元,其余部分正在积极盯跑。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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