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吉利英伦小轿车。今年1月27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公布的违章信息显示:1月14日,一辆与我车牌号相同的车辆先后两次因超速驾驶被扣6分罚款400元。令我感到吃惊的是该车车型为东风牌雪铁龙小轿车,属于套用我的车牌,因此立即向交警部门举报。乌兰察布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备案后至今没有进展,眼看检车时间马上超过3个月,不处理违章记录,我的车就没办法年检……”5月12日9时许,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居民武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
就此情况,当日10时许,记者前往乌兰察布市交警支队进行采访。该支队交通秩序科负责人董俊生解释:“车主(武先生)2月18日来报案时是我受理的,但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规定:在内蒙古境内发生的违章记录必须在违法地处理,由于套牌者在京藏高速违章,就需要由高速支队处理。2月20日,我已经给高速支队发了通知,至于没有处理的原因我也不清楚。”
当日14时50分,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程序员周磊,周磊介绍:“由于系统处理违章需要层层审批,另外由于我们工作地点搬迁换了电话号码,因此对此事没有进行及时沟通。我们会马上处理此违章信息。”
5月13日10时许,武先生高兴地拨打本报热线称:“感谢《北方新报》的帮助,违章已被处理,我可以去检车了。”(记者 梁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