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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起将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
内蒙古新闻网  14-05-16 12:03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教育报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内蒙古从2014年起将执行新的高考(微博)加分政策。

  内蒙古对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所加分数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有两类考生可加20分并具备保送资格,一是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二是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遴选进入国家队的应届考生。有三类考生可加20分,但不具备保送资格,一是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二是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等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应届考生。

  内蒙古要求,区内院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加分政策,区外院校按照教育部(微博)要求,自行确定承认加分的政策并在院校招生章程中对外公布。(郝文婷)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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