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呼和浩特日报》5月9日消息,8日上午,呼和浩特全市扶贫开发暨农村“十个全覆盖”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常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原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常青同志任自治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常志刚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
常志刚简历
常志刚,男,1968年10月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蒙古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87年参加工作,在土左旗哈素海管理局工作。
1992年任土左旗哈素海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
1994年任哈素海管理局副局长,兼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
1996年4月任土左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7月任土左旗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主任兼政府办副主任。
1998年10月任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少工委主任、呼和浩特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1998年任呼和浩特市第九届政协常委。
2001年9月任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组书记,团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
2003.00—2006.1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11—2007.1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委县委书记。
2007.11—2010.12,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
2010.12—2014.04,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2014.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
呼和浩特市第九届、十届市委委员。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