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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在三盟市推广车用乙醇汽油 盐碱地甜高粱发挥作用
内蒙古新闻网  14-05-26 09:25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赵静)6月1日以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阿左旗三盟市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可告别普通汽油,选择使用乙醇汽油。至此,内蒙古将成为继吉林、安徽等地之后又一个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的省份。

  据了解,我国2001年开始推广的车用乙醇汽油主要使用玉米、小麦粮食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2006年开始,国家限制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项目的审批,坚持以木薯、甜高粱等非粮作物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而在内蒙古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内蒙古利用盐碱地种植甜高粱,利用其茎杆汁液糖生产燃料乙醇,属非粮燃料乙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现环保、能源、效益共赢。

  发生在内蒙古的这一能源变革是中国实施能源替代战略的一部分。机动车增多带来的尾气污染已成为一些城市的主要污染来源。生物乙醇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可以代替部分汽油在汽车上使用,并有助于减少二氧化碳及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排放,这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2001年我国就已开始研究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此后分别于2002年3月开始在河南省郑州、洛阳、南阳三市,黑龙江省肇东、哈尔滨两市开展车用乙醇汽油的试点工作,随后在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南、安徽、广西6个省及湖北省9地市、山东省7地市、河北省6地市、江苏省5地市陆续实现推广使用工作。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在广东、江西、浙江分别批复了燃料乙醇项目,车用乙醇汽油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通知》指出,2014年6月1日零时起,内蒙古也将在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左旗试行销售、使用E93# 、E97#车用乙醇汽油,从2014年6月15日起全面统一销售。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于2001年4月所做的三个车型、各八万公里行车试验结果表明:使用国家标准确定的含量为10%的车用乙醇汽油,无论是电喷式或化油器式发动机的在用车辆,都不需要对发动机进行改动,对车辆安全行驶无影响。研究表明,使用这种乙醇汽油还能提高燃油品质,燃料乙醇可完全替代普通汽油助燃剂(MTBE),使燃料乙醇汽油中氧含量达到3.5%,汽油中不能燃烧的部分可以充分燃烧,并可使辛烷值提高2—3个单位,提高了油品的抗爆性。而由于车用乙醇汽油能够充分燃烧,因而可使汽车尾气排放总量降低30%以上,PM2.5的排放最高可减少60%左右。

  此次在内蒙古推广使用的E93# 、E97#车用乙醇汽油,适合使用火花塞点火方式的汽油发动机的各类车型,包括:电喷式或化油器式的各类轿车;各类汽油机卡车及摩托车。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车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具有良好的互换性,车辆进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区域,可以混用添加普通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对使用普通汽油的车辆如在试点区域内需加油,可以直接加车用乙醇汽油,不需清洗车辆;但长期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建议按照车用乙醇汽油使用原则对车辆进行清洗。

  有关专业测试表明,如按照汽车按发动机的压缩比要求合理选择汽油标号,使用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相比,发动机的动力性没有变化,油耗基本持平。

  乙醇汽油的推广使用一些西方国家早有成功先例,其中美国是世界上车用乙醇汽油最大的生产国和使用国之一,早在20世纪30年代开展了研究和应用工作,现在已有41个州在销售乙醇汽油,年使用量3000万吨。巴西1975年提出燃料乙醇国家发展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使用,目前车用乙醇年产量达2500万吨。此次,乙醇汽油在内蒙古的推广使用也标志着中国推广乙醇汽油进程全面推进。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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